为进一步做好学院采购工作,保障学院2026年采购项目及重大设备更新项目依法依规、高效有序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遴选采购项目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
本次拟补充遴选招标代理机构2家,与现有有效入围机构共同承担学院货物、工程、服务等各类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服务期参照原遴选方案执行,即服务期一年,视实际服务情况可延长一年。
二、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省外在吉林市设立的分支机构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注册手续。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具备独立的开标、评审场所,以及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
(三)具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的法律、经济、技术等相关专业从业人员,能够提供规范、高效、专业的招标代理服务。
(四)具有承担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能力和经验。
(五)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本次补充遴选将重点考察参选机构在重大设备更新类项目方面的代理业绩、专业服务能力和组织实施水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学院不受理其遴选申请
(一)被依法取消经营资格的;
(二)被依法责令停业且在处罚期内的;
(三)财产依法被接管、冻结的;
(四)近两年因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四、申请文件递交
凡参加本次补充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要求编制“代理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用中文编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招标文件必须提供Word文档)。申请文件须保证真实有效,一旦发现造假,取消资格。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为: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会议中心101(吉林市高新北区科技大路777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学院不予受理。
五、评审方式
学院将按照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程序,对参选机构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围机构。评审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监督机制
本次补充遴选工作全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遴选工作规范有序、结果公开透明。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兰筠 刘学谦
联系电话:13364527909 15568327092
联系地址:吉林市高新区科技大路777号
附件:
2026031102211704_20260311采购项目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补充遴选方案.docx